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学生儿童医保科也指出:享受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学生儿童,必须先参加居民医保,符合居民医保报销的,首先由医保基金支付不符合报销条件或超过报销范围,再由原来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进行报销
1.儿童医疗卡怎么办理?
→参保方法:父母带着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
◎缴纳标准:150元/年;其中个人缴纳100元/年,财政补助标准50元/年。
◎缴费时间:凡在每年12月25日前将下一年度医保费存入银行的,
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注1: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时,是当场缴费。每年6月30日(含)前参保
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含)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
注2:“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部分,可由父母所在单位按“男单女双”每年补助。
50元(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父母双方均无用人单位的,由家庭承担。
→就诊医院:最多可选择三家
(1)办理医保卡时,选择一家社区医院和一家定点三级甲等医院(如鼓楼医院、妇幼保健医院、八一医院、军总等)作为定点医院,才可以刷儿童医保卡。除了定点医院之外,如在其他非定点医院(包含本地和外地医院)就不能用医保卡刷卡看病。
(2)儿童医院可以不作为定点就诊医院,也可以直接刷医保卡。
→观察期:办理医保卡后,180天(等待观察期)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
2.普通门诊怎么看?
正常情况下学生儿童在看普通门诊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①必须本人持卡(《社会劳动保障卡》)看病;
②必须在我市居民医保定点首诊医疗机构首诊;
③需转诊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全市二级及以下【居民医保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放开,参保居民无需选择,可持卡直接前往任何一家首诊医院就诊,除此之外学生儿童还可直接前往市儿童医院和自己选择的一家儿童专科医院就诊。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脑科医院等11家专科医院不用参保居民办理转诊手续,可直接前往就诊(含住院)。
参保居民本人持卡在医院指定的医保窗口刷卡挂号、缴费。当年累计的普通门诊医保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医保系统会自动按40%比例减免医药费。参保居民在医院前台刷卡缴费后领取《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专用收据》。
3.儿童人身意外伤害的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学生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按当时就诊的医疗机构级别参照住院标准报销,且无起付标准。如,某儿童在一家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先行自付,后回所在街道申请零星报销。所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65%,个人支付35%。
另外,我们建议老师、家长在学生儿童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后,尽量前往我市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如条件所限也可就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零星报销。
4.怎样办理住院手续?
学生儿童除专科医院和首诊医院可直接办理住院外,还可在市儿童医院和自己选择的一家儿童专科医院直接办理住院手续,无需转诊;除此之外学生儿童入住其他三级医院需前往户籍所在街道办理医院转诊手续。如,某儿童三级医院最初选择的是省中医院,但因病情需要其想在省人民医院住院就诊,则其必须经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修改定点医疗机构之后,方可前往省人民医院办理刷卡住院手续。
5.一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怎么计算?
参保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按当时所住医院等级的起付标准75%计算,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按当时所住医院等级的起付标准50%逐次计算,最低不低于150元。
如某儿童当年第一次住院为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第二次住院为三级医院,起付标准=500*75%=375元;同年第三次住院为一级医院,起付标准=300*75%*50%=112.5元,应不得低于150元,所以第三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50元。
6.大病报销情况如何?[这个是儿童医保卡最大的作用]
学生儿童门诊大病病种主要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和肾移植手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和人身意外伤害(限医疗费用)。其中学生意外伤害是专门针对学生儿童制订的,起付标准都是1000元,从1001元至8万元之间的医疗费用由基金报销55%参保,这样可以减轻很多家庭的负担。缴费第一年,其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到15万元。
7.门诊大病患者就诊时要注意什么?
门诊大病患者因门诊大病就诊必须主动声明其病种,即要做到“三处告知”(挂号处、就诊医师处、门诊收费处),讲明本次就诊病种。患者就诊时注意所持发票的名称,因“门诊大病”就诊,发票上注有“门诊大病”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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