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针对近几年来我国医疗费用不断增高以及少年儿童发病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特推出“成长快乐卡b款”一年期短险业务,投保条件如下:
(1)投保规定:本险种只接受被保险人(指孩子)以被保险人的父母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法定。
(2)投保范围:3—18周岁身体健康的儿童和学生。
(3)每人只限投保一份,多投无效。每份150元。保一年。
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给付3万元。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的,本公司按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本公司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100元部分按8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多报销5000元。
(4)被保险人因疾病住院治疗的,等待期为30天,本公司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查费等合理医疗费用,扣除200元免赔额后,按下列级别分段计算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最多给付10万元。
1000元及以下的部分按50%给付
1000元以上至4000元部分按60%给付
4000元以上至7000元部分按70%给付
7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按80%给付
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按90%给付
30000元以上部分按95%给付
被保险人在合作医疗报销过的,本公司对剩余部分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200元免赔额后按90%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后,经医院诊断初次发生重大疾病的,本公司给付1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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