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就开始陆续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将部分医疗管理、核保核赔、风险管理等后台工作分包给“第三方管理”公司。其实这种与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合作的模式在一些西方的发达国家已经很盛行了,发展也相对成熟。然而,第三方管理在中国健康险市场的发展却遭遇瓶颈,能够实现盈利目前还是未知数。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健康险的第三方管理无法在我国顺利实行呢?
首先,第三方管理的“直付”模式与“先付后报”模式相冲突。目前我国的健康险市场基本是采用被保险人先垫付相关费用,然后持相关单证到保险公司报销的“先付后报”的方式。而第三方管理追求的是“直付”模式,即对于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相关费用,客户都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直付,而不用先行垫付。如果健康险市场的在“直付”模式下,保险公司就难以介入医疗服务选择的过程中,无法认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合理性,也就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因此这是第一个矛盾所在。
其次,第三方管理的定位与目前健康险发展状况相背离。保险公司将健康险外包给第三方的初衷是为了节省下专门设立的健康险理赔部门,减少人力物力。可是纵观现在保险市场上的第三方管理公司,他们的定位主要在中高端市场,因此各项收费较高,而中高端的健康险发展并不顺畅,占整个健康险市场的份额较小,因此很难为第三方管理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最后,第三方管理发展缺乏良好的法律支持。虽然保险行业的相关法规制度在慢慢健全,但是不免存在“漏网之鱼”,监管当局仍没有制订第三方管理的统计标准、财务处理、准备金提取等规定,也没有把第三方管理业务纳入规范管理的渠道和范筹中来。这使得这种合作模式没有法律法规的依靠和约束,从而导致第三方管理的发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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