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请问如何办理失业证?(有二种不同的情况)
1.单位性质是私企,都有为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金与医保金,听说,可以办理失业证,以便原先有在这个企业交纳过社医保的员工离职后在没找到新单位前,凭失业证可以办理社保\医保三年的什么优惠是吗?请介绍下具体内容,还有就是如何办理失业证?去哪办?流程是如何?具体有没什么限制(如时间啊其他的)
2.若是个人在流动窗口交纳社医保的人,在没有找到新单位的情况下,又是如何办理失业证?有什么优惠政策?去哪办?流程是如何?具体有没什么限制(如时间啊其他的)。请具体回答,万分感谢!
答:您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一寸、两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到户口所在社区的服务管理站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凭失业证可以办理社保\医保三年的什么优惠: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2009〕100号),以及原福州市劳动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榕劳社就〔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我市自2009年开始执行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享受之日起计算)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是指具有我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但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应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且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主要包括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等。
咨询电话:8730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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