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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社会医疗险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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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今的孩子,童年早已被各色礼物装点得色彩斑斓,除了各色玩具,不妨为孩子送上一份保险,既可以增加保障,为孩子的成长护航。那么,婴幼儿社会医疗险如何办理?

  问

  现在国家提倡全民医保,我大概知道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但是不知道未入学的小孩(包括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应该办理什么医保?去哪里办理?如果住院或者门诊看病的话怎么报销等等?

  答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现行的医保政策,学龄前儿童包括婴幼儿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其属于镇江市户口,至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办理,一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1月份左右参保缴费,享受时间为来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本人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40%;

  (二)在定点医疗机构因患慢性肾衰竭、癌症特殊病种进行肾透析、治疗癌症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50%。

  (三)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分次结算、分段补偿。其中300元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70%;100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补偿80%;30000元以上的部分,医疗保险基金补偿90%。

  (四)同一年度累计最高补偿金额为200000元。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首诊及转诊登记制度。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首先在本人所定点的医疗机构诊治,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本人所定点的医疗机构办理转诊登记手续。办理转诊登记时应严格坚持逐级转诊的原则。

  转诊至市区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在辖市(含丹徒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均以上补偿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后予以补偿。

  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由具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手续,并至本人所定点的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后,其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别按本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补偿比例的50%予以补偿。未办理转诊登记手续而自行至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不予补偿。

  急诊、抢救病人可在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住院,但应由家属等凭急诊住院证明及相关资料在5个工作日内至本人所定点的医疗机构补办转诊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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