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社保在外地想在琼享医保咋办?重复参保只能享受一份待遇吗?
我今年45岁,1981年参加工作,辽宁户籍,从1993年到现在一直在辽宁当地社保局缴纳社保费。2008年,我来到海南,并在省社保局参加省本级社保,所以从2008年开始,我就一直在重复缴纳社保,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现在年纪大了,经常要上医院需要社会医疗保险。
请问我是否可以在海南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又不需要重复性缴纳社保?
答:您应该停交其中一份保险,因为重复参保也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您户口不在海南,在海南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已超过40岁了,又不是正式调动过来的,将来只能在交费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退休,所以养老保险是必须转回去的。
医疗保险如果在辽宁没有交,从目前的政策理解,也可以在海南交,退休后在海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交了,也建议您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回去,毕竟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分属两地很不方便。
另外,我省在外省工作人员,如果达到退休年龄,应在省内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将外省各段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户籍所在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到达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领取待遇。
到达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仍达不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向后续缴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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