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身故保障:
1、在本保险计划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2、若被保险人在其出生后六个月之内身故,本公司按身故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住院费用:在本保险计划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住院,本公司按照其每次住院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的给付以住院费用保险金额为限。
住院补贴:在本保险计划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疾病住院,本公司以住院补贴保险金额为每天住院补贴金额基数,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每次住院陪付以180天为限。
备注
产品特色费用补贴,医保成双;
不设免赔,实报实销;
一年为期,灵活自如;
高额低费,物美价廉。
案例设计张先生,30岁,保费630元,包含身故保险金额10万元,住院费用保险金额5000元,住院补贴保险金额每天50元。年中,张先生不幸住院治疗11天,共支付医疗费用4800元。本公司按合约规定赔付4800元住院费用及550元住院补贴,共计5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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