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背景
赵女士(有社会医疗保险),30周岁,投保“医疗专家住院费用个人医疗保险”三档,住院费用保额12万元,年缴保费2069元,她享有什么保障?
专家分析
赵女士享受的保障如下:
1.住院费用及推荐医院自费药责任举例:
如赵女士因疾病或意外入住公司推荐医院期间发生医疗费用104000元,其中符合社保报销范围的为62400元,社保已支付37440元,自费药41600元,则张女士享受如下医疗费用报销:
社保内:(62400-37440-500)*100%=24460元.
社保外:(41600-500)*50%=20550元.
合计赔付保险金:24460+20550=45010元。
如赵女士因恶性肿瘤住院则享受如下医疗费用保险:
社保内:(62400-37440-500)*100%=24460元.
社保外:41600*80%=32880元.实际理赔30000元(理赔上限30000元)
合计赔付保险金:24460+30000=54460元
2.无理赔优惠举例:
如赵女士30周岁投保,在33周岁的年缴保费应为2069元,但由于张女士一直未发生任何保险事故,则33周岁的实际保费:2069*90%=1862.1元。
人保健康医诊专家住院费用个人医疗保险
老款的守护专家住院费用推荐版已经停售,取而代之的是医诊专家住院费用个人医疗保险,它仍然是一款住院费用报销的短期保险产品,像住院产生的床位费、药品费、诊疗费、治疗费、检查化验费等都可以进行报销,并且,入住公司推荐医院的话,还可以对产生的自费项目进行报销。
【投保年龄】出生28天——59周岁
【保险期间】一年
【缴费期间】趸交,一次交清,交一年保一年
【等待期】
1、意外引起的住院无等待期
2、附表特定疾病引起的住院,等待期为180天
3、特定疾病之外的疾病引起的住院,等待期为90天
【保险责任】
一、普通住院费用报销
等待期满,入住人保健康的指定医院,普通病房,合理且必须的医疗费用,扣除500元后,按下列约定赔付:
1)被保险人有社保或公费医疗的,对社保或公费医疗报完的、剩下没有报的、符合当地社保范围的费用,按100%的比例报销。
2)被保险人没有社保,所有住院的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
二、自费报销
1)因疾病入住人保健康的推荐医院,入住普通病房,如果产生自费项目,则扣除500元免赔额后,剩下的按50%的比例报销。
2)因恶性肿瘤(俗称癌症)入住人保健康推荐医院治疗,入住普通病房,自确诊之日起发生的自费项目,按80%的比例报销
三、无理赔优惠
投保这份保险满3年,3年之内没有发生过理赔,则下个年度续保时可享受无理赔优惠,下年度的续保保费可以打9折。
注:人保健康保留变更指定医院、推荐医院的权利,如有变更,会书面通知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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