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就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问题集中答复网友时明确表示,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已是一种必然趋势,该部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
目前,在我国是否推行弹性退休制上还存在着巨大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弹性退休制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减轻社会养老负担;一种观点认为,弹性退休制可能导致某些垄断行业和权力阶层受益,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应该说,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也有一定的事实依据支持。笔者认为,在目前争议比较大的情况下,“弹性退休制”全面推开要慎重。有关部门不妨从无争议处着手,例如从女性开始。
按照我国目前的退休政策,男工人、干部60岁退休,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退休。应当说,让女性提前退休的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体现对妇女的特殊照顾和保护。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时代的发展,这项旨在保护女性的政策已与现实渐行渐远,反倒被认为是“歧视女性”的政策。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实行弹性退休制,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首先,有利于男女平等国策的贯彻落实。女性“一刀切”式的提早退休事实上损害了部分女性的现实权益,违背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比如在退休待遇上,由于退休年龄不一致,女性退休后收入较男性明显要低。实行弹性退休制,将退休时间的选择权交到女职工本人手上,才真正体现对女性的尊重。其次,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利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人才成为社会一笔宝贵的财富。对55岁退休年龄的女性高级专家和干部来说,身体处于良好状态,经验、能力处于最成熟的时期,让这样一批学有所长、经验丰富的女性高级人才提前“被退休”,对人才是一种极大的浪费。最后,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就世界各国而言,目前规定男女同龄退休的国家约占到80%。可见,男女同龄退休是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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