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⑴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⑵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⑶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⑷赔款收据。
根据不同的事故性质还需要以下资料:
a、火灾事故:
⑸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证明;
b、自然灾害:
⑹气象部门证明或灾害报道剪报;
c、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需
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法院处理需
⑻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⑼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d、财产损失需
⑽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
⑾车辆损失相片;
⑿财物损失清单;
⒀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
⒁财物损失相片;
车险理赔的特殊情况
1、撞到自家人的免责;
2、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的不赔;
3、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的不赔;
4、水深处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损坏的不赔;
5、车辆修理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6、拖着没保交强险的车出事故的不赔;
7、私自加装的设备不赔;
8、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9、没经过定损直接修理的不赔;车辆零部件被盗的不赔等等。
10、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保险公司也可以拒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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