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0多岁的罗先生是一位物流外企职员,想投保一份注重医疗、养老和重大疾病等方面的保障方案,建议投保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保险方案,年保费5000左右。
被保险人资料:罗先生,30岁,物流外企职员,月均收入6500元[侧重需求:人寿保险医疗保险养老金]
保障方案:
险种组合: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
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
组合特点:1、终身重大疾病保障
2、低保费、高保障,体现保险真谛
3、意外伤残有保障,意外医疗可报销
4、周年红利添惊喜,现金价值步步高,保单贷款更灵活
个案分析:罗先生,30岁,某外企公司职员,新婚不久,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平日工作压力大,经常加班熬夜,存在健康隐患,因此小陈开始规划自己的健康保障。
保险费
险种
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交费时间(年交)
首年保险费
平安鑫盛终身寿险(分红型)
100000元
终身
20年
2910元
平安附加鑫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100000元
终身
20年
900元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8)
100000元
1年
1年
140元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8)
1万元
1年
1年
78元
年交保费合计
4028元
保险利益:
·重疾保险金: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可以领取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轻松应对30种(女性)/28种(男性)重大疾病,鑫盛重疾合同效力终止。(3周岁前按比例给付,如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重疾无等待期)
·高额身故保险金:
1、疾病身故保障金:60岁累积保额164260元;70岁累积保额209978元;80岁累积保额271164元(疾病身故10万+红利交清增额)
2、意外身故保障金:40岁累积保额207133元;50岁累积保额229647元(交费期内,意外身故20万+红利交清增额)
3、交通意外身故保障金:40岁累积保额307133元;50岁累积保额329647元(交费期内,交通意外身故30万+红利交清增额)
注:以上疾病身故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均是在未领重疾保险金,并以中档分红为例,且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的情况下测算得到。
·意外伤残保险金:
交费期内,因为意外致残,按残疾程度给付1—10万元的保险金,详细利益请见下表:
保障利益
金额
备注
意外伤残保险金
1-10万元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三度烧烫伤保险金
5-10万元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伤残特别保险金
1-10万元
根据残疾程度比例给付
交通意外三度烧烫伤保险金5-10万元
根据烧烫伤程度比例给付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交费期内,因为意外导致的1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1万元。
·享受分红:
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的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补充。
70岁当年分红3140元
80岁当年分红3678元
·现金价值:
可随时领取现金价值作为养老金,领取后合同终止。(未领重疾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现金价值是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
70岁现金价值143100元(总保费80560元)
80岁现金价值216660元(总交费80560元)
如果急用现金,最高还可以申请现金价值80%进行保单贷款。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