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两全保险有什么特点?适合什么样的人群购买?
专家分析
顾名思义,是生死两个保,其他除外!两全保险其实保障责任很少的,只有生存金(就是每隔一段时间给你的钱,有每年返的,有隔年返的)和身故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死亡后的赔偿金),有的险种存期短,还有满期生存金,就是合同到期连本带分红全部还给你的钱。这类险种大病、小病、意外、残疾等都是不赔钱的,而主要功能是理财。所谓理财就是让你的钱在不缩水的情况下有小额的收益,而不能等价于投资,投资虽然收益高,但是风险也大,而通过买两全保险理财是零风险的,讲究的是稳健。这类产品不同人群有不同的意义,对于收入平平的普通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强制自己储蓄一部分钱;而对于有钱人来说,主要通过这种方式抵御通货膨胀,防止自己的财富缩水,另外也是一种合理规避遗产税的好方法。
生死两全保险又称“混合保险”或“储蓄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期满生存为条件,都可获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仍生存,保险人也将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保险人给付全数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死亡后未到期的保险费也不再续交。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品种,可以作为储蓄的一种手段,也可为养老提供一种保障,还可以用于为特殊的目的积累一笔资金。现在国内广泛流行的各种长期寿险保单都是在标准生死两全保单基础上的变通。
(1)储蓄性。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年(或每月)交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来养老。
(2)给付性与返还性。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换句话说,这些保险费等于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
这种生死合约在某种程度上,较大地满足了投保者取得生命的保障和投资的愿望。
生死两全保险又称“混合保险”或“储蓄保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期满生存为条件,都可获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后,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仍生存,保险人也将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保险人给付全数保险金后,保险合同即告终止,死亡后未到期的保险费也不再续交。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品种,可以作为储蓄的一种手段,也可为养老提供一种保障,还可以用于为特殊的目的积累一笔资金。现在国内广泛流行的各种长期寿险保单都是在标准生死两全保单基础上的变通。
特点:
储蓄型:购买两全保险,既可获得保险保障,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储蓄。被保险人可按年(或每月)交付少量钱,存入保险公司,若遇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若平平安安到保险期满时,可以领到一笔生存保险金,用于养老。
给付型与返还型:两全保险中,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还是保险期满依然生存,保险公司均要返还一笔保险金。在未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之前,投保人历年所缴的保险费等于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形式存在保险公司,换句话说,这些保险费等于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
一般都比较适合,比如0岁至65岁段年龄,只是可以根据自己自身情况的不同,考虑购买多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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