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2日宣布,自今年6月1日起,上海年满45周岁男性和年满40周岁女性登记失业人员,连续停止社会保险缴费6个月及以上,实现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
这一社保费补贴的做法,有助于鼓励当地就业困难人员以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此前,上海年满50周岁男性和年满40周岁女性失业人员已经享受了这一扶持政策。此次新政策进一步放宽了补贴的年限。
此外,“家庭公司”“微小型创业”等从业人员中年满45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也可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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