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张先生今年30岁,年收入约4万元。09年10月儿子童童出生后。张先生想为童童投保一个健康保险计划,要求有20万的重大疾病保障,有5万左右的意外身故保障,保障期到童童30岁即可。经过朋友转介绍找到我,我给他推荐了《友邦康悦重大疾病保险》组合。
客户资料:童童,0岁,未成年人,儿童,月均收入0元
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子女教育金医疗保险投资理财
分析现状:
一、保险计划
选择项目保险利益基本保险金额首年年保险费付费年限
寿险主合同1
康悦两全保险身故保险金
满期金2,1981,69815年
附加合同
附加康悦重大疾病保险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200,00050015年
附加添益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50,000100*
附加添益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意外医药补偿5,000118.5*
附加添益住院给付医疗保险-住院给付每日住院给付50100*
附加添益住院给付医疗保险-重症监护病房给付每日重病监护给付502.5*
附加添益B款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手术费补偿5,00055*
合计2,574
总计(年交)2,574
二、保险利益
[友邦康悦两全保险]
1、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身故时已交的保费期数×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198元)
2、满期金
满期金=保险合同付费年限数×合同满期时的基本保险金额(2198元)
3、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被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第一类重大疾病,
将给付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该第一类重大疾病确诊时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5%,即是30000元。
1)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较小面积III度烧伤
3)轻微脑中风
4)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5)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6)视力严重受损-须三岁后申请理赔
7)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8)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4、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被首次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严重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深度昏迷、严重脑损伤和严重III度烧伤等八种第二类重大疾病,且于被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的,将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即200000元予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被确诊日后三十日内身故的,不承担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2)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被首次确诊患有除上述八种以外的第二类重大疾病的,则将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即20000元予被保险人。
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若被保险人先被确诊患有第二类重大疾病,则将不再给付任何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
5、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被首次确诊患有第二类重大疾病,则自被保险人被确诊患第二类重大疾病后的下一保险单周年日开始,投保人所应支付的主合同的保险费将被豁免并被视为已支付。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给付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终止效力,但本项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责任将延续至主合同终止或付费期满时止。
6、产品特色:
重大疾病保障全:与其他重疾产品相比,重大疾病保障34种,覆盖国家标准中的25类重大疾病。最重要的是,还能保障8种早期重大疾病,其中包含了最高发的早期癌症,原位癌。
【添益意外综合险】
l因意外伤害而经医院治疗,享有添益意外医药费用补偿保额内100%报销5000元/次(门诊、住院、手术)
l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须接受手术治疗,享有添益手术费用补偿5000元/次
l因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享有现金补贴50元/日(可高达180天)
l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须入住医院重病监护病房治疗,享有重病监护现金补贴50元/日(高达180天)
l因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可获得保险金额3000元至30000元。
l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可获得赔偿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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