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季某某以其父季某为被保险人于2007年10月11日在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投保鸿盛04-保额15000元、鸿盛重疾07-保额15000元,附加住院费用A-2份、意外伤害04-保额10500元、意外医疗-保额10000元。
客户资料:季某,54岁,房地产/建筑,砌筑工,月均收入2000元
分析现状:
季某某以其父季某为被保险人于2007年10月11日在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投保鸿盛04-保额15000元、鸿盛重疾07-保额15000元,附加住院费用A-2份、意外伤害04-保额10500元、意外医疗-保额10000元。
2008年12月28日,季某因车祸致急性重型颅脑外伤、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左眼眶内侧壁骨折、多处肋骨骨折、胸腔积液住院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用50716.76元,出院后至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经公司审核,认定本案属于保险责任,给付住院费用A保险金7280.16元(床位费600元、医疗费5200元、门诊费200元、非器官移植手术费1280.16元),给付意外医疗04保险金10000元,共计给付保险金17280.16元。
骨折:是指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被中断或破坏。由外伤引起者为外伤性骨折,若骨骼本身因某种疾病使骨坚固性受影响,即使在极轻微的外力下,也可引起骨折,则称为病理性骨折。骨折后经过恰当的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生理功能,少数病人会留下不同程度的后遗症。随着年龄的增加会出现生理性老化现象,人体骨骼内骨量减少会造成骨质疏松症,骨质疏松会让人更易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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