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享受一次性补助的政策,一直没有解决好!请市政府重视这一事件,尽快解决!”针对市民王希亮在“我为《政府工作报告》建言献策”中的建议,济南市计生委在对这条建议的答复中表示,目前济南市计生委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研,一些具体的政策正在起草过程中,解决问题的程序已经启动,相关问题有望自2011年起逐步得到解决。
根据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以此规定,可以断定企业为法定兑现主体。但在目前的实际情况中,部分困难企业无力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致使部分退休独生子女父母没有领到这一部分补助。
在“我为《政府工作报告》建言献策”中,不少市民表达了“希望政府予以解决”的期望。据了解,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济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济南市计生委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调研,一些具体的政策正在起草过程中,解决问题的程序已经启动,相关问题有望自2011年起逐步得到解决。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