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自2010年以来,共对410名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一次性养老补助金256.86万元。这在社会上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引导了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规范了群众的生育行为,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是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进行周密部署,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组织财政局、经信局、人社局、商务局、人口计生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探讨商议。成立了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困难企业认定小组,制订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由人口计生局负责牵头协调,要求各部门互相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人员摸底、调查审核及兑现落实工作。
二是全面深入学习、吃透政策。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县直各大口主要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深入分析、正确理解《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要求有关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内容及要求,明确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严格按照省、市文件指示精神操作执行。
三是广泛动员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组织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宣传形式,多措并举开展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大舆论引导力度,为此项政策的全面兑现落实营造浓厚氛围,确保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情权。
四是严格规范运作、务实求效。
在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人员上报、调查审核及兑现落实过程中,县人口计生局坚持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及所属大口把关、县计生局全面调查审核”的程序,认真摸底、严格排查,不漏统一人、不错报一个,确保了保质保量超前完成工作任务。
五是灵活掌握政策、特事特办。
每年年底,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兑现落实完毕后,因当事人个人原因造成漏统而未能享受到此项待遇的,一经发现,县计生局在调查了解情况后,立即为其开启绿色通道进行递补,专门向县财政申请资金,保证当年度应享受的人员全部兑现,做到一人不漏。
六是加大资金投入,全面落实。
在全县财政经济极其困难的形势下,每年县财政部门优先把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养老补助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及时拨付到位。2010至2011年,先后对全县2002年9月2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企业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认定。其中,2010年度,对2002年9月28日至2009年12月31日企业退休的283名独生子女父母落实补助金167.2万元;2011年度,对2002年9月28日至2010年12月31日企业退休的129名独生子女父母落实补助金89.7万元。2012年底前,各部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通过个人申报、调查摸底、把关审核,将对全县本年度135名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应享受的一次性养老补助计129.6万元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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