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是对社保保障范围不足的补充,是一份必选的医疗保险。
国家领导谈社保与商保:
◎朱鎔基--社保是保而不包,我们是包不起的。”这句话是前总理朱瑢基说的,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保"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现在该是转变陈旧观念的时候了,应该明确,健康投资人人有责,不能再完全依靠社会,社会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商业保险。商保是社保的补充,如果想在老了的时候过上幸福的生活的话,最好就是两个都买,他们各自承担的责任不同,相互补充
◎江泽民--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改革,保险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在木门之外再加装一道坚固的铁门,因为木门比较薄弱,不足以保障家庭安全,加装一道坚固的铁门,才能防范盗贼匪徒破门而入,同样道理,社保,固然能给予我们最基本保障,但就象木门一样仍嫌不足,所以许多人有了社保,还会另行购买一些配合家庭需要的商业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如何发挥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呢?
没有一个人能够保证自己不患上重大疾病,但又担心自己无力承担基本医疗保障以上的那部分的医药费,怎么办?国家鼓励人们在健康的时候,拿出收入的10%-20%去投入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以补充社会基本医疗保障的不足,所谓有备无患。就像饱带干粮暖备衣,汽车应有备用轮胎一样。建立商业健康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可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供给的不足,同社会医疗保险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一个多层次、多支柱的家庭医疗保障体系。按照自身需求“量身定做”多元化、差异化的健康保险产品,体现服务与效率。一般认为,该支出控制在家庭整体收入的10%范围以内是可接受的。
重大疾病保险---最受欢迎的险种
(人生最大的无奈,莫过于当躺在病床时——却支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大疾病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按照投保金额给付,而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医疗费用支出。
重大疾病保险是目前国内医疗保险市场上最受欢迎的险种。它所承保的疾病中包含有癌症。癌症在我国有很高的性病率,号称“人类第一杀手”。全世界有630万人死于癌症,我国每年因患癌症而死亡的有130万人,国家每年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500亿元,在35-59岁的人群中,癌症是死亡的原因之首,人们都“谈癌色变”与其它医疗保险险种相比,它具有保障性大,保障期长,保险费一经确定不随年龄的增长而增加等优势。不足之处是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相对于其它医疗险种而言比较贵些。30岁以下的人投保,受年龄和身体因素影响,所交纳保险费就比较便宜,而过了30岁后投保重大疾病,在同样的保险条件下,因年龄健康问题保险费就显得稍贵些。但对于医疗体制改革后的老百姓来讲,重大疾病保险是一份必选的医疗保险。
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共同“保驾护航”,人生道路上我们会越走越幸福
时下有句流行语: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可见,大家在重视经济收入的同时,已经把健康问题提升到重要的位置加以考虑。健康医疗问题目前已经成为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也将呼之欲出。您对目前如何享受社会医疗保障是否了然于胸?对社会保障以外部分又将采取何种措施?
目前建立的社会医疗保险是社会统筹、企业、个人帐户三者相结合,从而取代原有的公费和劳保医疗。社会医疗保险采用费用封顶政策,封顶线以上部分将由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
政策链接: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了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办法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医疗账户构成。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基数总和的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形成统筹基金;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形成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简称“附加基金”)。
即使已经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对涉及的医疗费用也只是“保”而不“包”,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的,才可以按照支付标准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费用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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