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同时持社保卡和医保蓝本就医的情况将得以改观。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1月1日起,本市将把住院持卡就医也并入社保卡体系,届时医保蓝本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不过,目前参保人员就医仍需同时持卡和蓝本。
住院将能持卡就医
有参保人员反映,现在看病既要带社保卡,还得拿着医保蓝本,有点麻烦。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保蓝本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但是由于现在社保卡的发放和使用是阶段性的,是逐步推进的,有些人已经领到社保卡,还有些人尚未领卡,因此没有领卡的参保人员还是要持蓝本报销。而且目前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还是要用蓝本报销。“医保部门计划在2011年1月1日起彻底实现住院持卡就医,届时,所有的参保人员都领到了社保卡,所有的医院都开通了持卡就医功能,所有的门诊、住院环节都可以持卡结算,那个时候蓝本就可以退出历史舞台了。”
选定医院仍是4家
“使用社保卡后,还有4家选定医院一说吗?是不是去全市1800多家医院看病都可以报销,还有起付线标准吗?”这是很多参保人员拿卡后都关心的问题。
“必须强调的是,持卡就医只是改变了行为方式,原有的就医报销政策并没有变化。”该负责人说。按照现有政策,无论持卡还是持蓝本就医,参保人员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本人选定的4家定点医疗机构为准。同时,19家A类、中医以及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此外,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的起付线标准也没有变化: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政策规定门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按照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个人只负担应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持卡就医后,个人账户管理的政策也未调整,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金额仍按月划入参保人在北京银行的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账户资金仍可在银行自主支取。
需要提醒的是,已开通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就医时须出示社保卡。否则,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能支付。
“一老一小”年底前发卡
据介绍,社保卡从去年7月在石景山、西城试点以后,到现在为止全市共发放社保卡大约550万张,占发放率的80%。除了3个远郊区县之外,全市总共开通了1202家持卡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800余家,其中二级以上医院约有200家,现在仅有很少一部分没有开通持卡就医功能。
6月底前,本市将完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发放,并且开通1800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持卡就医功能。参加“一老一小”以及无业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在年底前发放社保卡。
相关提醒
初次使用社保卡四项注意
参保人员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办理挂号或交费的同时,社保卡即可开通。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本;
交费时须将社保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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