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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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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江县出台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住院治疗费用,按照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90%的救助,其他对象给予70%的救助。

  近日,南江县杨坝镇尖山村农民杨明礼在杨坝中心卫生院经过20多天的住院治疗,摔成骨折的左手完全治愈。

  这次住院,他一共花了4363.5元,新农合报销了2159元,民政“报销”了1840.5元,杨明礼自己只花了264元。对此,杨明礼逢人便说:“现在的社会就是好,看一次病报销两次,这是盘古开天地都没有的好事啊!”

  杨明礼是杨坝镇尖山村的低保户,他既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是民政部门的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他说的“第二次”报销,就是南江县民政局实施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为让困难群众得到“小病能治,大病有救”的医疗保障,今年来,南江县出台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

  办法规定: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的住院治疗费用,按照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90%的救助,其他对象给予70%的救助。

  个人自付费用在1000至5000元的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85%的救助,其他对象给予50%救助;个人自付在5000元以上的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80%的救助,其他对象给予40%的救助。

  为了保证困难群众能够及时方便地得到医疗救助,南江县民政局在县、乡(镇)各医疗网点建立了“一站式”结算平台。救助对象因病住院,医疗机构在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时,同时结算就诊人员按政策规定可享受的医疗救助费用,与其他医疗保险一起在医疗机构报销窗口结算。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南江县已有27447人享受到了两次报账带来的实惠,民政部门累计救助金额达1396.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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