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的参保人员也可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了。对于城镇职工来说,这可是个好消息,同时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解决城镇职工因意外伤害引发的残疾及死亡补偿的重要措施。
今日,从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洛阳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后,如果遇到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废甚至死亡时,都可得到相应的赔偿。
据介绍,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保险金额最高额为1.8万元。如果乘坐民用航空器时发生意外,保险金额最高额可达9万元。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最终确定为全市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单位。其中,市本级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可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办理,九县(市)城镇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由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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