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坚持科学监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树立依法监管理念,维护法律尊严和监管权威。既要建章立制,又要严格执法。其二,树立有效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效率。根据监管职责和保险市场变化,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创新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其三,树立适度监管理念,做到监管“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遵循保险市场规律,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所为,有所不为。其四,树立为民监管的理念,正确处理监管者与被保险人、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这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保险法》赋予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责。
保险业需要强化对保险资金运用理论的研究.保险资金运用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要不断强化。我国在资金运用上缺乏理论研究,在实践中也没有把长期投资的理念真正地建立起来。因此,“十二五”期间,必须重视资金运用问题。目前在实践中,保险业多引用国外市场的经验,但与国内差别很大。其中,很多投资策略是经不起理论推敲的。
可以预见,保费收入的高速增长将为保险资金运用供给大批的资金资源,加上保险资金运用的证券化趋势,保险业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会不断加大,在政策容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证券市场所占的份额会不断提升。顺应保险资金运用的现实需要,不断探索保险资金运用的理论与实践探索,是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模式创新需要迈出新步伐。“十二五”期间最被关注的民生工程中,养老、健康、医疗是三大关键词,对应三大关键词,保险业有许多发展机会。一是老百姓需要在社区医疗机构中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目前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没有涉入,商业保险可以进去,未来,社区医疗可以作为商业医疗保险创新和模式创新的领域,有可能把社区养老、健康整合起来,更好地为百姓实施健康管理、慢性疾病管理。二是在护理领域,商业保险可以把老年社区、护理保险、护理保障结合起来。三是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目前,商业保险介入社会保障经办领域的支持政策愈来愈明晰,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基本医疗经办管理将是健康保险未来发展和探索的主战场之一,商业保险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合作将会迈出新步伐。
参与解决社会养老难问题需要新突破。供需矛盾,即经济发展对保险的需求和落后的保险业供给之间的矛盾,仍然是“十二五”期间保险业发展首要解决的问题。重要方面之一是目前养老保险的开发和发展太滞后,保险业要抓住这个矛盾,参与破解社会养老难题,使保险发展规划更贴近市场的需求。保险业参与破解社会养老难题,需要改变增长方式,建立起新的经营模式,即需要在抓住市场机会的同时,重视培养市场。比如企业年金市场,养老公司模式的探索。从国家层面来说,需要出台制度激励措施,鼓励社会成立跨界的养老协会等协调养老问题的解决,支持和鼓励保险业参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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