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常青树健康分红计划
被保人:不限,0-38岁,投保人月收入:1000-3000元,年缴总保费:1000-10000元
简介:
平安常青树健康分红计划
[大病及时支援,平安一生呵护]
□险种特点
◎终身保障,体现保险真谛◎保单贷款,方便您调剂资金
◎多种交费期限,合理规划预算◎自动垫交,舒缓人间困境
◎保单分红额外惊喜◎享有可转换年金权益,方便灵活运用资金
◎减额交清,免除您的交费压力
□产品举例说明
客户资料:男性,30岁,某私营企业普通员工,年收入3万元,刚有了一个0岁的儿子。
保险计划:平安鸿盛(分红)10万+鸿盛重疾10万+意外伤害10万+意外医疗2万+住院费用A3份
保费支出:年存保费5952元,约月存保险费496元。
基本保险利益:
一、健康保障:
1、大病医疗:合同生效90天后,经我司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诊首次出现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男28种,女30种)中的任一项,持相关资料即可从我司领取10万元大病医疗金进行治疗,以一次为限;
2、住院医疗:因意外或疾病(合同生效30天后)必须住院治疗的,需到我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司对每年度180天内所产生的必须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80%报销,以33500元(含小手术)为限,如需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可再报销30000元;
3、意外医疗:因意外所产生的对身体的伤害,必须进行治疗,需到我司指定的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司对每年度180天内所产生的必须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出100元的部分进行报销,以20000元为限;
4、意外残疾:因意外所产生的对身体的伤害,构成残疾标准的,分别按七级三四项残疾内容中的其中一项进行赔付。
二、家庭责任:
1、疾病身故:因疾病身故或意外身故(交费期满后),我司赔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累积分红,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因意外身故(交费期内),我司赔付10万元+(10~12.5)万身故保险金+累积分红,合同终止;因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交通工具身故,再特别赔付(10~12.5)万身故保险金。
三、分红:每年享受分红。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不低于实际经营利润的70%分配给客户。分红是不确定的,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产品具体利益以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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