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险对人的生命提供全面的保障,2006年6月1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别于人寿保险的以人的寿命为被保对象,健康保险分的更细致,被保对象可以是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意外以及发生意外后需要护理的身体等等。
为了提高商业健康险服务水平,保监会发文通知,要求将商业健康险的发展融入到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鼓励险企创新产品,开发重特大疾病险、长期护理险等,并不断简化商业健康险的理赔手续。
据了解,目前看病难和看病贵等现象犹存,而商业健康险的发展表现不足,保费收入在整个人身险市场占比仅为7.1%。保监会表示,加快健康保险业务创新,发挥保险业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和特长,在基本医保之外提供优质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提高重特大疾病和长期护理等的保障水平,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通知还鼓励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参与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并探索和完善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险和各类补充险的经营模式。
此外,保监会要求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数据积累和分析工作,提升健康保险风险管控能力。
保险能够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周全保障,保险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健康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