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30岁,选择《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A计划,并在投保时选择癌症特别关爱金可选责任(给付标准为主险基本保额的50%)。
保险期间内张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利益如下: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内确诊初患35种重疾之一,可获理赔金为附加险保费的110%,即1200*110%=1320元。此时附加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35种重疾之一,可获理赔金为10万元,此时附加险与主险合同同时终止,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如张先生因
意外伤害导致初患35种重疾之一,一经确诊即给付10万元,附加险与主险合同同时终止。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恶性肿瘤,则会在给付10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5万元。同时,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3、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10%+3400=13400元,则合同终止;如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则合同终止。
为人生提前做好这样一份长期规划,伴随您安心地步入人生的每一个历程,使健康、身价保障等诸多问题迎刃而解,这是一种积极、智慧的“养生”规划。
借助保险的保障功能,人们可以成功规避自身和家庭的风险,同时借助保险的理财功能巩固和增长自己的财富,为实现健康幸福的人生做好储备。因此,化解意外、重疾等人生风险,还有养老、理财等人生规划问题都需要借助保险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获得健康、幸福生活的有力支持和保证。“福寿安康”恰是这样一剂为我们提供长久、持续保障的健康“养生”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