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2015岁末,保险业又传来利好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商业
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税优商业健康保险试点。近年来,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得到快速发展。2014年,健康保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587.18亿元,同比增长41.27%,为
人身保险同期保费增速最高的险种。商业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中所占份额逐步提升,由2009年的6.95%增至2014年的12.18%。2015年1~10月,
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027.25亿元,同比增长48.35%;由此可见,商业健康保险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巨大。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健康保险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优势,扩大健康保险产品供给,丰富健康保险服务,使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中发挥‘生力军’作用。”《意见》同时指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实现商业健康保险运行机制较为完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领域更加广泛、投保人数大幅增加及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显著提高。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再次重申,鼓励发展补充
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
医保经办。
自2009年“新医改”政策实施以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覆盖人群不断扩大,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在目前的国力条件下,特别是在新常态经济发展模式下,“政府主导”的边界不是无限的。我国的历史数据显示:就是在医疗资源有限、价格严格管制的计划经济时期,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也远高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来负担医费增长是难以为继的。这也充分表明,基本医疗保障的“基本”二字的特性任何时候都不容忽视,商业健康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中不可或缺。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仅能满足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健康保障需求,同时也是进一步优化我国卫生总费用筹资结构,实现医疗保障体系科学、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