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税务机关介绍,目前许多纳税人都存在一种误解,即认为只有工资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根据我国税法,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很多,除了工资薪金之外,还包括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
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等。从范围上包括单位财会、劳资、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种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从形式上表现上货币、实物和有价证券。
李先生是某跨国化妆品公司的部门经理,月收入达到了8000元,每月的工资纳税额都在5百元左右,但这个月突然发现公司多扣了他4千余元的个人所得税,于是立即致电12366-2地税咨询台进行咨询。在详细了解李先生的具体情况后;12366咨询台明确回复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也应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原来由于工作出色,李先生其所在的公司近日特地为其购买了一笔数额颇丰的商业性保险作为奖励。而根据税法的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帐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于是,李先生工资单上的个人所得税扣缴额就多出了一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