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援引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相关人士披露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已有7家保险公司通过中国保信对税优
健康保险的系统验收,包括
平安人寿、
中国人寿、中国
人民健康保险、
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建信人寿和太平洋人寿,成为有资质提供税优
健康险解决方案的险企。
上述人士介绍,销售相关税优保险产品的保险机构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即申请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获保监会批复并公示;获保监会批复资格后,上报税优健康险产品,获保监会批复,并审批同意。据悉,目前上述7家险企的税优产品资格及具体的健康税优产品均待保监会批复,意味着市场关注的税优健康险产品的上市已进入倒计时。
记者从
太平洋保险获悉,日前其已在上海召开健康保险税优政策企事业单位解决方案发布会。
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长高国富在发布会上表示,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不是一款简单的健康保险,具有政策性和普惠性的特点,是保险业服务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服务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实践之一,太平洋保险将以成为“卓越的民生综合保障服务提供商”为己任,把税优惠民政策落实到人,持续服务于社会管理与民生保障。
2015年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印发《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或每月200元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都可以投保并享受政策优惠。企事业单位可以统一组织并出资为员工购买。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表示,此举变相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如个人全年购买税优险保费达到2400元,相当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调高为3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