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模式采用的是用一次性付清当年所有保费的方式。国家没有规定统一的缴费期限,各地一般是每年的11月至12月为缴费期间,1月1日起新一年度新型合作医疗的启动时间。
上海市宝山区规定,凡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本人所属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次年缴费手续,从次年1月1号起享受相应的合作医疗待遇。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中途参保,在6月30日前参保,按个人年度缴费,7月1日起参保,按个人年度缴费的50%,缴费后次月即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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