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再保险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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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再保险可以在不同的保险企业中平衡风险,可谓有容乃大。作为航运保险的重要分支,航运再保险对于完善中国航运金融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对其他航运保险业务,航运再保险更是“高利润、高风险”.伴随着大船时代的到来,高附加值的海工装备、大型项目设备运输需求增长以及货运险下扩展仓储附加险和保额增加,航运再保险企业在单一业务中的责任风险增大。未来,中国航运再保险发展任重道远。
对接“一带一路”
限于自身实力或监管的要求,保险企业对特殊风险业务往往缺乏足够的实力和经验予以承保,而再保险企业凭借自身的优势为直保企业分担风险、提供支持,促进直保企业承保更多业务,扩大业务数量和经营范围,使保险人均衡赔付、稳定经营。
航运再保险可将风险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在不同险企、地域之间联系起来扩大规模,可谓有容乃大。航运再保险作为航运保险的重要分支,对于完善中国航运金融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周延礼认为,服务实体经济是航运保险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航运保险生产力所在。据悉,2006-2015年间,中国航运保险业为实体经济提供的风险保障从8.59万亿元上升到30.40万亿元,接近翻两番。
在“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越来越多的大型企业将进行全球化布局。不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贸易领域拓宽,还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境外企业“走进来”,都蕴藏着巨大的航运保险商机,同时也对航运保险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
伴随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航运保险业的开放和创新获得了更好的政策环境。日前,上海保险交易所方案获国务院批准,未来将以新劳合社模式,拓展航运保险的市场主体、交易模式、业务范围。在产品准入环节,中国证监会也将航运保险产品准入由监管部门审批备案改为协会注册管理制度。此外,新的监管体制明确航运保险业信用风险的计算规则,分出企业将更注重再保安排的安全性,“新国十条”提出要增加再保险主体,发展再保险,未来中国再保主体将多元化发展。
但不容忽视的是,尽管“注册制”推动航运保险条款实现创新,但航运保险终究需依赖新产品开发研究。上述专业人士认为,目前来看,新产品开发所需的数据基础仍有待完善,新产品开发配套的第三方支持体系也尚不健全,涉及的全球航运服务网络也有待建设。中国航运金融业发展具有特殊优势,中国航运市场纷繁复杂,容易催生新的航运保险需求。此外,中国航运保险市场参照劳合社体制需要更加注重专业化发展,劳合社“承包辛迪加”关注单一细分市场多年,在经验和承保能力方面历练成熟,才获得了长久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