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家还无法购买这类产品:目前获得经营资格的7家保险公司都已经向保监会上报了产品方案,但还在等待批复,产品最终上线还得以监管批复文件为准。
既往病史界定成审批难点
1月30日,
阳光保险发布税优
健康险企事业单位服务方案,此前,
太保寿险等险企也已公布了其税优健康险服务方案。尽管如此,这些产品真正走向市场还差保监会的一纸批文。
记者了解到,目前获得经营资格的7家保险公司都已经向保监会上报了产品方案,但保监会尚未批复,产品正式上市或许需要等到猴年。
“部分产品跟示范条款完全一样,部分产品在示范条款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善,比如附加系列服务,或者对承保条件进行一些调整等。现在的关键在于,对既往病史采取怎样的界定标准,对
医保目录之外的用药报销是零限制,还是部分限制等问题尚未有明确的说法,这可能是保监会没有批复产品的原因之一。”了解这一业务的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
根据《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应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31个城市正式启动。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根据阳光人寿日前发布的方案来看,在行业示范条款基础上,其提高了保额设置,延长了续保年龄,最长可保至75周岁;在保额方面,终身最高可保100万元;此外,在服务方面还附加了家庭医生电话咨询、恶性肿瘤早期筛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