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
健康险终于可以正式开卖了。2月16日晚间,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了首批获准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
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
人保健康、
阳光人寿、泰康养老拔得头筹。?
在八家报送了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的保险公司中,第一批可经营相关业务的三家公司均来自第二集团军,耐人寻味。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截至2016年2月14日,有八家人身险公司提交了开展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这八家公司分别是
中国人寿、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
平安人寿、建信人寿、
太保寿险、
新华保险。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人身险公司经营税优健康险提供了明确的要求:(一)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上一年度末和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不低于150%;(二)最近三年内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三)除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外,其他
人身保险公司应设立健康保险事业部;(四)具备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并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对接;(五)配备专业人员队伍,健康保险事业部具有健康保险业务从业经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具有医学背景的人员比例不低于30%;(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此,有权威人士认为,税优健康险政策的出台,为健康险经营机构提供了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因为税优健康险是一项新生事物,在这一领域,本没有大公司、小公司之分,谁对健康保险的理解更为深刻,谁能达到相应经营资质,谁就能在这一市场上抢得先机。可以说,就税优健康险而言,所有公司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这为中小型险企提供了某种契机。
当然,这只是开始。根据保监会公告:核准保险公司经营税优健康险业务的原则是“成熟一家,公布一家”,这也就意味着其余公司只要达到《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相应条件,通过保监会核对,就可以经营税优健康险业务。
保监会强调:“下一步,我会将继续核对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报告,并及时更新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公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