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保障保险,又称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险等,是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而导致残疾、丧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而不能获得正常收入或使劳动收入减少造成损失的补偿保险。它并不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或
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事实上,当人们谈论
健康保险时,主要是看重医疗费用保险。以美国为例,健康保险给付中的82%是用于医疗费用支付的。与医疗费用保险相比,收入保障保险居于次要地位,但该险种却是健康保险中最古老的险种之一,它已在保险市场上存在了一个多世纪。当被保险人因患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致残而无法正常工作时,该保险可以定期给付收入保险金。收入保障保险承保的危险是收入报失危险,但表面上,它承保的通常是导致无法继续工作的残疾。一个人若因病或意外伤害事故致残而丧失工作能力后,其伤残时间无法确定,由此无法参加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拟失数额可能是全部的,也可能是部分的。更为严重的是,丧失工作能力的人将需要依靠其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来维持生活,在某些方面的支出还可能要比以前增加许多;如果家庭其他成员没有收入来源的话,其后果将更为不堪设想。收入保障保险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补偿因疾病致残的收入报失,另一类是补偿因意外伤害致残的收入损失。因此,它并不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主要特点
收入保障保险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补偿因伤害而致残废的收入损失,另一种是补偿因疾病造成的残废而致的收入损失。
(1)给付方式
收入保障保险的给付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偿,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残疾收入保险金应与被保险人伤残前的收入水平有一定的联系。在确定最高限额时,保险公司需要考虑投保人的下述收入:①税前的正常劳动收入;②非劳动收入;③残疾期间的其它收入来源;④目前适用的所得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