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商业
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等在内的31个城市和地区。
通知明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被保险人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医疗保险保障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人
医保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及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
此外,通知明确,符合试点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健康保险产品采取具有保障功能并设立有最低保证收益账户的
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等。
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每月3500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今
健康险一年2400元保费额度可以税前扣除,相当于每月增加了200元的免税额。不过,由于我国实行进项税扣除,因而个人购买健康险后最终享受到的优惠幅度也不同。
举例而言,月收入在4000元的个人,原每月缴纳个税为15元,购买健康险享受税收优惠后,每月缴纳个税为9元,年优惠额度为72元。月收入在8000元的个人,原每月缴纳个税为345元,购买健康险享受税收优惠后,缴纳个税额为325元,年优惠额度为240元。月收入在10万元的个人,原每月应缴纳税收为29920元,购买健康险享受优惠后缴纳额度为29830元,年优惠1080元。
到底怎么实施个税优惠?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政策还只是试点,没有出台细则。“根据我们的推测,如果购买了商业健康保险,将来可以拿着缴纳保费的正规发票,去相关部门抵扣个税”。
业内人士认为,一年花费2400元可购买保额在20万元在45万元的保险产品,主要保险责任涵盖癌症和身故等保险范围,在目前国内
重大疾病发病年龄段不断降低的情况,对于自身财富积累还不多的年轻人而言,这样的优惠政策或将有望盘活健康险的市场。
有理财顾问表示,目前国内的
社保覆盖面很大,但是不能针对不同人细分需求,这种政策导向表明政府鼓励商业保险的发展,这将会是社保的有效补充,对于规范国内保险业市场和提高国民的保险服务水平都是一件好事。
来自上海保监会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62亿元,占保费总收入的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