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险的特殊条款有哪些?健康保险因其自身的特殊性除开包含一般的
人寿保险的宽限期条款、复效条款、不可抗辩条款之外还有特殊的条款。这些特殊条款包括年龄、体检、观察期、等待期、免赔额以及给付限额条款。健康保险合同规定这些特殊条款是为了防止恶意骗保等情况发生,下面分别介绍。
1、年龄
不同年龄的人具有不同的健康状况,年龄过高或过低都存在较常人更高的健康方面的危险,因此年龄大小是保险人在决定是否承保时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一般,健康保险的承保年龄多为3岁以上、60岁以下,个别情况下可以放宽到0~70岁。
此外,人的性别也有很大关系。通常,女性的期望寿命要长于男性,健康状况也要好于男性,从而男性投保健康保险时的保险费率要较同龄女性高。
2、体检
它允许保险人指定医生对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进行体格检查,目的是使保险人对索赔的有效性做出鉴定。体检条款适用于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3、观察期
仅仅依据病历等有限资料很难判断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是否已经患有某种疾病,为了防止已有疾病的人带病投保、保证保险人的利益,保单中要规定一个观察期(大多是半年)。希财网小编整理。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因疾病支出医疗费或收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只有观察期满之后,保单才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