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
人身保险产品的有关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实际存续期间由不满3年扩大至不满5年;保险公司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保费收入控制在投入资本和净资产较大者的2倍以内;存续期限不满1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立即停售,存续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且不满3年(不含3年)的中短存续期产品3年后的销售额度不高于总体限额的50%等。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获悉的同业数据显示,2015年人身险新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中短存续期产品并非一支独大。具体而言,人身险新单期缴保费3009亿元,同比增长59.7%,较总保费增速高16.6个百分点;全年长期期缴业务(10年期及以上新单期缴保费)规模累计1802亿元,同比增长53.9%,增速较上年大幅提升26.2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受访者多对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表示,“人身险公司基本分为价值和规模型、投资驱动型、价值型和股东型四种类型,《通知》的发布主要影响的是投资驱动型,对其他类型影响各异。”
在上述背景下,2016年人身险市场将何去何从?受访者普遍认为,“预计2016年人身险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增幅在15%-20%,但也将面临着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和新利差损等风险。”
四种业务模式影响各异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人身险公司的梳理及对20余位资深人士的采访后发现,人身险公司基本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价值和规模型、投资驱动型、价值型和股东型。
第一种模式是以国寿股份、
人保寿险、
太保寿险、
平安人寿、
太平人寿、新华人寿、
泰康人寿等“老七家”为主,规模与价值并重。这一模式呈现出适度规模、重视价值,新业务以个险长期期缴为主的业务特点,盈利模式一方面是代理人销售长期期缴业务获取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另一方面是依靠资金综合投资运用能力盈利。
而所谓投资驱动型,是以富德
生命人寿、
华夏人寿、前海人寿等中小人身险公司为主。这些中小人身险公司的业务特点突出“快”字,即快速聚集资金,依靠投资盈利,绝大部分保费收入来自中短存续期产品,经营盈利模式是通过高成本短期融资积聚规模,依靠权益类投资等获得超额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