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又再次确定加快发展商业
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从
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保费承保
大病险,可以显著提升居民大病报销限额;将医保服务交由保险公司经办,保险公司增加的只是边际成本,经办费用少于政府自办投入;保险公司介入医药费用管控,能有效遏制挂床住院、虚开医药费等做法,防止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据了解,目前国内有11家保险公司在25个省144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业务,覆盖城乡居民3.6亿人。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等执业保险,提高覆盖面。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补充
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新办医疗、社区养老、体检等机构。
业内人士表示:对商业保险公司来说,这是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是时代赋予的重任。保险业应树立“大保险”理念,要有民生情怀。
首先,要丰富健康保险产品服务,降低群众负担。包括:重点开发与基本医保相衔接、保障自付医疗费用的各类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用保险“大数法则”发挥好分担医疗费用的作用,降低参保群众经济负担;同时,关注人们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障需求,为不同人群构建健康风险屏障;并且大力提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将健康管理的责任附加到健康保险中。
其次,要拓宽保障覆盖面,提供“大保险”服务。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医疗、疾病、护理、失能、意外五大类业务发展。“老百姓缺什么我们做什么,要承担时代赋予保险业的重任。”宋福兴说。
此外,要加强技术保障,为全社会提供数据服务。“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拥有大量的居民健康数据,保险公司可以完善数据仓库的架构设计,并加强与
社保和医疗系统的数据交换,综合存储和分析客户基础健康、就诊、保健等数据信息。”
总之,保险业要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三种服务形态,强化医保经办管理方和医疗服务付费方的服务定位。以专业化服务,积极配合政府解决好医改这一世界性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