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市医保局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去年职工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决定对去年职工住院费用个人负担较重的给予二次补偿。
二次补偿范围为2012年度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是指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由个人负担部分,其中包括:住院起付线、封顶线以内费用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大病救助按比例由个人自付部分。除此之外的费用,不进入二次补偿报销范围。
二次补偿报销标准为:个人负担3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报销45%,个人负担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的报销50%,个人负担20000元以上的报销55%。根据补偿范围和标准,城区有数百家单位的5104名生大病职工可获二次补偿,获得补偿金额最高是茅箭区一名参保职工,累计补偿金额近7万元。获得二次补偿的职工具体名单可上十堰医保网查询:http://syyb.shiyan.gov.cn/。
此外,缴纳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住院费用经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大病救助或二次补偿的规定报销后,剩下还有个人负担费用的,再按90%的比例进行报销。此次公务员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涉及参保患者7618人,具体名单也可上市医保网查询。
参保患者二次补偿或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补助不需要个人申报任何手续,医保局根据患者住院时网络记录的原始档案直接结算。5月2日起以后的每个月1-27日都可以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时,单位经办人员到十堰市医保网上下载《关于参保单位办理2012年度职工二次补偿、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核付手续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填写银行账户资料。
办理地点为建行五堰支行医保专柜。按个人领取的,带齐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保卡,到银行办领取手续,建行为领取人员免费办一张银行卡,领取手续办好后,银行会在两日内将补偿款划拨到银行卡中。其它特殊情况要按照市医保局公告要求带齐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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