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2年安亭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出台,根据嘉定区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新农合政策,以便农、惠农为原则,按照医院实行等级梯度补偿,加大门诊大病和住院补偿力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
新政明确了适用对象、基金区级统筹管理和个人缴费基数。今年,新政明确了合作医疗参保对象:未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保),具有安亭镇常住户籍的农业人员或其外省市户籍配偶;未参加城保的一次性镇保人员。为此,安亭的社区合作医疗也正式更名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本对社区居民的医疗保障功能由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保)承载。新政明确了基金区级统筹管理,且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后,不能退保退费。个人缴费基数上,今年筹资并轨,参保人员无论是参与门急诊和住院险还是单独参加门急诊险,都统一为个人缴费300元,集体补贴100元。
今年的新政还有三方面的变化:一是新政规定镇级医疗机构实行实时结算。从今年4月1日开始,安亭镇的参保人员在镇级医疗机构就医(镇社区卫生服务站、镇一级医院),带好本人合作医疗卡和合作医疗就医册,可直接在医院拉卡结算。其他时段、区内二级、市内三级医院仍采用现金垫付,事后补偿报销。二是新政中补偿模式调整,补偿比例提高。虽然门急诊补偿运行仍然延续去年基本医疗补偿段+个人自负+高额医疗补偿段的模式,但基本医疗段补偿额降低为300元,个人实际自负也降为300元。住院和门诊大病补偿比例按照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和三级医院机构比例分别提高到80%、75%、70%、此外,今年补偿额度设立封顶线10万,其中住院及门急诊大病封顶线为9万元,门诊1万元。三是新政中定点医疗机构有新变化。今年根据嘉定初保办的要求,取消了其他区县二级医保定点医院和昆山地区骨伤门急诊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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