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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健康险销售不尽人意 为何叫好不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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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虽然个人税优健康险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发展初期难免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未来随着监管政策的完善以及市场的逐步成熟,个人税优健康险会被更广泛地接受。
 
  此外,保监会相关人士在此前召开的“税优健康险实施与精算管理”论坛上表示,近年来,商业健康险发展迅速,年复合增长率41%,100余家保险公司参与其中,推出2300多种健康险产品,更有12家保险公司获得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资格,但仍然存在专业性不够突出、缺少基础数据分析、产品吸引力不够等问题,希望市场经营主体转变发展思路,真正理解个人税优健康险。
 
  对于个人税优健康险未来的发展,行业有共识也有争议。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的梳理,整体存在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将万能账户+医疗保险的产品模式应用到普通商业医疗保险业务中。这样一来,等于放开个人税优健康险专属产品的范畴,无论年龄高低,纳税人群的税优额度都可以足额应用,如年轻人仅需花费几百元的保障保费,其余额度都可能进入万能险账户,使额度运用达到上限,增加年轻人的投保积极性,起到储蓄未来的作用。
 
  二是建议放宽健康管理服务在医疗保险产品定价中的比例。不少保险公司希望将健康管理纳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成本之中,进行精算定价,但这一想法的市场接受程度有待观察,产品价格高对投保意愿或产生一定消极作用。
 
  三是建议制定行业统一的社保目录外税优健康险的赔付目录。目前,用药分为社保目录内和目录外两类,但目录外究竟有多少,哪些贵,哪些便宜,无从得知,因此制定行业统一的社保目录外税优健康险赔付目录,有利于保险公司进行控费,提高其发展个人税优健康险的积极性。
 
  四是建议明确赔付率低于80%时的保费返还细则。《暂行办法》规定,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然而,这一说法并不明确,究竟是分期返还还是一次性返还等存在疑问。目前,几家大型保险公司这一点上采取保费校准的方式。
 
  五是建议允许投保人为未成年子女、无业配偶、退休父母等直系亲属投保,扩大投保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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