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享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老年人
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无参保单位的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合计780元,其中个人500元,政府28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38元。
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合计780元,其中个人不缴费,政府78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38元。
低保边缘户,基本医疗保险合计780元,其中个人310元,政府47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38元。
2、享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成年人
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及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非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合计780元,其中个人500元,政府28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38元。
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合计780元,其中个人不缴费,政府78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38元。
低保边缘户,基本医疗保险合计780元,其中个人310元,政府47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38元。
3、在校学生及未满18周岁非在校居民
普通学生、非在校居民及低保边缘户,基本医疗保险合计350元,其中个人70元,政府28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10元。
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合计350元,其中个人不缴费,政府35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10元。
4、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准新生儿
普通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准新生儿及低保边缘户,基本医疗保险合计400元,其中个人120元,政府28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10元。
低保户及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合计400元,其中个人不缴费,政府400元,大额补助医疗保险10元。
注:当年9月至12月办理参保的新生儿及准新生儿,可以一次性缴纳当年及下一年度或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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