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www.fzyb.gov.cn)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支付、管理和服务工作,医保中心内设六个科:综合科、政策研究宣传科、基金管理科、医疗管理科、信息管理科、财务科。
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收、支付、管理和服务工作;
3、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定;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确认及检查监督工作;
4、负责全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管理和培训工作,并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5、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会计和统计报表编制和全市医疗保险会计和统计报表汇总工作;
6、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参与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调研工作,并对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7、负责办理全市参保职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8、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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