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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傍身”应对航班管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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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航空旅行中保险机制的引入,不但可以减少旅行风险给旅客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同时也可缓解因为天气、天灾等情况下航班延误引起的航空公司与旅客之间的矛盾,对提升旅客的出行体验以及提高航空公司服务质量,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称从2017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也就是说,从明年开始,因天气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滞留旅客的食宿只能自己买单。
 
  很多旅客对新政的出台表示担忧,2015年由于天气原因对航班正常率的影响已达29.53%。这意味着,由于天气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的比例在上升。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碰到航班延误或取消,本身就很着急,提供食宿或许能安抚一些情绪,但如果航空公司不提供食宿,旅客很难接受。
 
  如何既能遵守《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又能保证旅客顺心出行?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的保险专家认为,购买境外旅行意外险可以对航班延误产生的食宿费用起到补偿作用。以某险企的境外旅行意外产品为例,因恶劣天气、天灾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且延误时间达到合同保险约定的时间,险企将补偿被保险人无法从其它途径获得的合理且必要的额外住宿费用。具体来说,因为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超过五个小时以上,被保险人可获赔人民币300元,最高不超过1800元;延误超过六个小时,被保险人可获得额外住宿费用补偿,最高达2000元。另外,如果航班因为天气原因取消,而航空公司没有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获得最高人民币10000元的更改行程补偿,用以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去往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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