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记者从广西保监局获悉,广西个人税收优惠型
健康保险日前实现首单承保,南宁某小型商贸公司7名员工参保,人均缴纳保费580余元/年,可获得年度最高20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等保障。
广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个人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是指纳税人在购买商业
健康险后,可以在当年(月)计税时予以税前抵扣的部分,目前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的纳税所得额可在税前扣除。此外,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保障范围更广,保障程度高,产品属微利经营,还可转换承保保险公司。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可申请将保险合同从初始承保的保险公司转出至其他经营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
去年11月,南宁市获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保监会联合发文批复,成为全国首批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地区。今年3月,保险公司首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正式在试点地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