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保险,便宜的价格,这样的好事,谁不想落到自己头上呢?重庆铜梁的代女士就从广告中发现,有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很便宜,于是就在这一家保险公司投了保,可是两年过去了,她发现,自己购买的这所谓便宜的保险里陷阱重重。
一次事故被算做了两次
代女士买了新车三年,一共只出了一次事故,却被保险公司算成了两次,并因此多花了许多不明不白的保费钱,这让她非常想不通。
车主代女士说,最开始投了人保,听说平安要15%打折,于是我们就选择了平安(保险)公司,到平安公司以后呢,我们发现第一年,我们在人保有一次理赔的案件,好像赔偿了315块钱,于是平安就把那个保费给我们上升了,说是按照出险次数,在第三年的时候我们继续买保险,继续在平安买,可是发现,又给我们把那个系数上升了。
代女士所说的保费上升,其实指的是没有享受到上年度无赔款优待。无赔款优待指的是保险条款中“上一保险年度无赔款纪录保费优惠10%”的规定。
原来代女士在2010年3月出了个小事故,随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当年10月29日她获得了人保315元的正常理赔,随后2010年保险到期前,她转投平安电话车险,当时由于之前有一次事故所以没有享受到无赔款优待。接着2011年保险到期前,代女士在平安续保,结果平安工作人员告诉她,她有一次事故,还是不能享受到无赔款优待。
车主代女士说,于是我们就又看了一下,他说上一年的出险次数今年又算一次,我们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一次的出险事故,居然两年的保费都上升,两年都计算了。
记者注意到,类似的一次事故被保险公司算做两次的投诉并非个案,那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平安总部证实,代女士在2010年的那个赔案确实连续两年都影响了她享受优惠。这是为什么呢?保险实务专家潘浩指出,这件事的起因并不在保险公司。如果不是保险公司恶意行为的话,这种失误是由于2011年3月份,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理赔统计信息的口径调整所导致,原来中保协是以报案时间为理赔的统计口径,后来调整为以理赔的结案时间为统计口径,所以如果消费者的理赔,正好在这个时间段的话,就可能会产生重复计算。
低价诱保高价续保
专家指出,保险公司只要提交一份简单的修改申请,中保协就可以很容易的在车险的后台进行数据调整。这只是个普通的工作步骤,然而平安保险接下来的做法却让代女士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代女士说,一个工作人员他们称他为小焕,小焕跟我说,那实在不行,我跟领导申请很多次了,我就给你两份礼品作为赔偿吧,但是要退这个(多收的)保费是不可能的,他自己也承认,的确作为平安公司一次理赔当两次计算是不对的,但是他同时也强调,退保,退多收的这个保费是不可能的。
代女士不同意平安保险的解决方案,坚决要求按正确的方式重新计算保费,平安保险又答应为代女士充100元电话费,由于代女士不要,平安保险最后向代女士的银行卡里打入了100元钱。
专家指出,平安保险宁肯出礼物赔话费但就是不调整代女士的理赔信息,重新计算保费的行为不是偶然的,平安保险真正的用意是在这背后。
保险实务专家潘浩表示,根据保险条款的费率,如果消费者连续三年不出险话,他能享受七折的优惠。由于这个信息没有修改,那么他就难以享受这个一千元的保费优惠,平安保险公司给予的一百元的补偿和相关的小礼品远远不足以冲抵带给消费者的损失。
连续两年车损险都按新车购置价投保
在第二次购买了平安电话车险之后,代女士还发现,即便剔除这次事故对保费带来的影响,平安保险公司给她计算的保费也无法理解,因为,第一年当她离开人保转到平安投保时,她的车损险等主要险种平安保险都是按0.86的系数计算的,也就是说优惠了14%左右。而当她第二年在平安保险续保时,她的保险优惠系数却变成了0.95也就是说只优惠了5%。
保险实务专家潘浩介绍,保险公司在第一年,通过较高的优惠,把客户从其他保险公司拉过来。但是在第二年,又通过较低的优惠,从客户身上攫取了较多的保险费。也就是说,平安保险第一年用较低的价格从其他保险公司抢到了一名客户,但客户抢到手之后就立即在第二年抬高了保险价格。
专家还指出,针对引起消费者强烈抗议的高保低赔霸王条款,今年3月8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但是代女士连续两年在平安投保车损险时,都被按照以新车购置价投保,但条款中又单方面约定一旦出了事故,最多只赔代女士车辆的实际价值。
通过专家的计算,两年中代女士分别白白购买了新车价7.2%和14.4%的保险金额,这是永远也无法兑现的不存在的车辆价值。
平安保险回应“车险条款猫腻”:未拒保旧车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平安车险存在的几大消费陷阱,包括“一次出险事故两年的保费都上升”、“低价诱保高价续保”以及“在车险条款中擅自加入人身保险”等,引发广大车主的高度关注。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公司向人民网保险频道发来正式回应,称由于重庆市新的车险信息集中平台上线,平台的规则进行了修改,导致个别客户的优待系数没有体现,平安财险已在与客户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采用其他优惠奖励方法回馈客户,并且均有录音备查。关于八年以上车辆拒保车损险的问题,经核实平安产险并无相关拒绝承保的规定。以下为回应全文:
近日,有关媒体报道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车险服务方面的一些情况(相关报道),平安产险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总经理王新为首的调查小组,迅速查清了事实。本着对广大客户、公众负责任的态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八年以上车辆拒保车损险的问题,经核实,平安产险并无相关拒绝承保的规定。相反,经我们统计,2011年至今,在平安投保了车损险且车龄在八年以上的车辆达二十五万台以上。
二、在销售车险的过程中,公司会根据客户的情况及需求,给出其他保险产品建议,供客户自愿选择,并且都有录音备查。报道中所列的案例,经过我们调查销售录音显示,公司坐席明确告知了客户相关产品的性质、价格和保障,客户表示接受,且相关条款也清楚说明了分属两个产品的情况。
三、平安车险电销一直致力于以优惠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车险服务,费率计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今年3月,由于重庆市新的车险信息集中平台上线,平台的规则进行了修改,导致个别客户的优待系数没有体现。公司发现后,及时与客户进行协商沟通,在与客户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采用其他优惠奖励方法回馈客户,并且均有录音备查。我们也欢迎广大客户和公众的继续监督。
中国平安是一家中港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供高品质服务一直是我们的追求。我们也欢迎新闻媒体的监督批评,积极听取客户及社会公众的意见,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持续成为行业服务的标杆。
第三方调查反映:
汽车承保情况调查
平安保险公司告诉记者,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不会承保所谓老旧车辆的车损险。
事实真的如此吗?记者在江苏对2011年我国财产险公司中业务收入排名前十位的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针对这辆2000年7月购买的小汽车,五家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车损险,其中包括中国人保、中华联合、国寿财产、安邦保险和永安保险。太平洋保险表示可对此车承保,但不承保车龄在12年以上的车辆。其余四家保险公司不同意承保,包括中国平安、大地保险、阳光保险和天安保险。
平安车险投诉名列第一
2011年年初至2012年一季度,仅在一家保险专业网站上全国车险实名投诉就达到了657条。其中平安车险以221条的实名投诉总数名列第一。
今年以来,中国保监会在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方面可以说是频出重拳,清理了大批违法条款。近期召开的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专题座谈会上,保监会严厉指出,有些保险公司不惜采取违法违规手段,恶意开展不正当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专家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保险公司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格惩处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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