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中断后是否可以补交,成为很多参保人关心的众多话题之一,因为这关心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据现有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日前,深圳社保部门实际上针对深圳的实际情况对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目前的政策对参保人而言,医保中断时限已经延长到3个月,不超过3个月的,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医疗保险中断后可以补交吗?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据深圳市公布新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对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医疗保险为什么不能像养老保险一样补交?
养老保险是“部分积累制”,即用现在的钱养将来的老,要求基金长期平衡,所以中断以后又恢复缴费的,其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而医疗保险是“现收现付”制,即用现在的钱看现在的病,要求基金当期平衡,特别是统筹基金,是用来互助共济的,当期参保的当然应该享受待遇,当期没有参保的,就不能享受待遇了,否则就会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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