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由于从原公司辞职后还没有找到新工作,医保卡目前也被停用了,现在生病了(目前急需住院、做手术),可不可以使用别人的医保卡呢?首先,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应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医疗保障的凭证之一,原则上仅限于参保人员本人使用,如果购药则未明确规定所购药只限本人使用。
如卡(个人账户)上有余额,可在参保统筹区内的医保定点医院看病用于支付自付部分(不足以支付时用现金支付)或到定点药店购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否则属违规。
医保卡的使用流程
医保卡的正确使用方法:
①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在定点医院看病时,不住院的情况下可凭医保卡直接在POS机上刷卡使用,即支付诊疗费、药费等。注意要在医保指定的窗口办理,医保卡不能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②如果医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即已经报销了一部分)。具体报销比例各个地方不一样。一般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例如花一万报销比例大约在55%-65%之间。
报销比例:
据统计,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在82%左右。(具体到个人来说,有的人使用自费项目多,那么个人承担费用就多,医保报销比例相对就低;有的人自费项目少,医保报销比例就高,个人承担费用就低。)目前,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门槛费)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880元;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线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保险参保人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为所住医院起付线的30%,第三次以上住院的不支付起付线。超过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比例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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