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12日电(记者曾鼐杜燕)北京发布有关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鼓励开发手术意外保险、麻醉意外保险,以更好解决医疗纠纷;预计到2020年商业健康保险人均保费将达2500元。
北京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12日,北京保监局举行媒体通气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市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使得社会对健康的需求日益突出。保险业与养老、医疗、健康等各个大产业相连接,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社保体系的新支柱。《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应对北京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战略选择。
2020年商业健康保险人均保费将达2500元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将基本建成与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全市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将比2014年翻两番,人均保费达到2500元。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明显提高,成为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据北京市医改办文秘组处长王友学介绍,商业健康保险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北京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占全行业保险保费收入的17%;而在欧美成熟市场,这一比例一般为30%。他表示,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人们健康意识的普遍提高,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具有巨大空间。
他指出,2005年至2015年,北京健康险保费收入年均增速接近25%,近三年的增速高达32%、41.2%和63.1%,2020年北京健康保险保费收入将达到600亿元。他说,按照北京市人口控制目标,届时人均保费将超过2500元,商业健康保险在国民经济、医疗卫生领域的作用将得到有效发挥。
鼓励开发手术、麻醉意外保险
“希望能使得商业保险成为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重要途径。”王友学表示,《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等医疗执业保险,运用商业保险机制,积极参与第三方调解机制预防、处置和化解医疗纠纷,使商业健康保险成为解决医患纠纷问题的重要途径。
根据《实施意见》,到2020年,北京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不断提高,积极鼓励、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保,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实施意见》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手术意外保险、麻醉意外保险等医疗意外保险。
此外,《实施意见》提出稳步推进商业保险参与农村居民新农合经办服务,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规范医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作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总结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经验,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政府部门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建立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
积极开发老年人健康保险
健康养老产品也是重点。《实施意见》指出,要积极开发满足老年人保障需求的健康养老产品,实现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保障与服务的有机结合;鼓励开设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和心智障碍者家庭财产信托等商业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加强风险评估和干预,提供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母婴保健、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
北京保监局副局长罗青表示,10年来,北京商业健康保险经营主体由2005年的32家增加到2015年的87家,数量居全国首位。她说,正在探索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
据介绍,为弥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多现状,2015年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和北京市海淀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试点建立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保险制度。
试点面向海淀区18岁以上户籍人口及海淀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各类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由政府指导,采取财政补贴、个人缴费、护理服务机构缴纳互助基金、社会捐助等方式建立长期失能护理保险基金。通过商业保险市场运作方式,为失能老人提供包括协助餐饮、个人清洁、昼间看护、医护康复等居家护理服务;还可提供集中照料服务。
据悉,《海淀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服务方案实施细则即将出台,该项目正在进行最终修订,预计于今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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