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卡可在广州刷
昨天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我市计划年内新增1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00家定点零售药店,并陆续推出一系列医疗保险便民新举措,包括明确了由市社保局市外转诊病种,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可刷卡记账。
为进一步向参保人提供就医、购药便利,保障参保人利益,市社保局拟在全市增加有住院部的定点医疗机构10家、公司总部在本市的连锁直营零售药店400家。申请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可在本月向市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资料;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由连锁医药公司总部于本月向市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市社保局还陆续推出一系列医疗保险便民新举措,明确了由市社保局市外转诊病种。其中市级综合性医院转诊病种13项,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医院转诊病种共计40项,具体病种可到http//as170.szsi.gov.cn/szsb/20080901/tz1.doc查询。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当按以下程序办理转诊(院)手续:一、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二、由主诊医生填写一式两联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三、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交医务办或医保办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核准的疾病,可以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属于市社保机构核准的疾病,经核准后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如果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还应由我市转出医院医保办或市社保机构为参保人办理电脑转诊登记。
深圳医保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可刷卡记账。现在,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在广州住院刷卡记账的定点医院已有8家,
分别是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和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实行核准制。我市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患肿瘤疾病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必须经下列医院之一核准并开具介绍信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大深圳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东湖医院、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眼科医院、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罗湖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南山区人民医院、盐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区中心医院。市外转诊其他病种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必须经下列医院之一核准并开具转诊证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中医院、市东湖医院、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市眼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宁医院。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经我市农民工医疗保险结算医院定向转诊到广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可刷卡记账。
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或开具转诊介绍信的参保人,在广州定点医院就医,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直接刷卡记账。参保人转往市外就诊后,需要再转诊的,应当由先收诊的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且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与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参保人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直接刷卡记账,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报销比例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降低4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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