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效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昆山市
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
健康保险产品增至14个。这是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获悉的。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凡参加昆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市民,个人账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以及往年结余金额在6000元以上的,可分别将不超过1000元和2000元的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被保险人为参保人员本人,也可以是其直系亲属。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显示,实施一年来,昆山市共有5130人次通过个人账户结余用于购买商业保险,共计金额260.3万元。
本着符合提高医疗救助力度、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错位发展的基本原则,经过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并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过论证和筛选,今年可划账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公司有中国太平洋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4家,相应产品14个,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较多的选择余地,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有效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作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减轻
重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